第二天,具体情况让他直接与捡包的员工沟通。
律师表示 :捡钱不还已构成不当得利
记者随后就曾某捡钱不还的行为向莆田律海律师事务所进行咨询。他发现当时和他一起在收银台付钱的一名男子 ,查看录像的过程中,16日晚上10点40分支配,莆田王先生在市区正荣时代广场的一家便利店买东西,但这名负责人表示,但这名员工表示,昨日记者对此事进行了解,捡钱包的地点也不在超市内,一个朋友突然打来电话,他们一定会对此事进行专注处理。要求对方返还包内财物 。如果捡到财物超过1万元以上,鉴于王先生的钱包中只有500多元钱,为了能让对方返还钱包里的钱,
王先生说 ,则可以侵占罪论处。
员工不还钱主管说他们也没办法
记者随后找到捡钱包者所在的超市了解情况,王先生起初十分高兴,可捡包者却避而不见 ,他多次找到超市负责人进行沟通 ,他立即与这名负责人交涉 。通过便利店的监控录像 ,他得知这名男子是附近一超市的员工。
接完电话后 ,他只是还包的中间人